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4月25日至30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面試資格復審、考核中的資格復核和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網上繳費
經初審通過的報考者,須于2014年4月25日至5月1日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人)。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報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報考者醫(yī)學全在線網站payment-defi.com;
3.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報考者;
4.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報考者。
符合上述第1項情形的報考者憑區(qū)(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3項情況的報考者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4項情況的報考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辦理減免手續(xù)。
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2014年5月1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洪雅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電話:028-37402778,地址:洪雅縣九勝大道371號洪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洪雅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登錄考生之家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醫(yī)學生,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綜合類和衛(wèi)生類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教育類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為筆試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調減招聘崗位招聘名額;調減后仍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并由洪雅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退還考生已繳考試考務費。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等情況在眉山人事考試網公告。
2.筆試科目。綜合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醫(yī).學全.在.線網站payment-defi.com;教育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衛(wèi)生類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學基礎知識》。筆試范圍見《2014年洪雅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見附件5)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4年5月17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上一頁 [1] [2] [3] [4] [5] [6]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