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磷農藥(organophosphorous pesticides)絕大多數(shù)為廣譜、高效、低殘留的殺蟲劑。許多國家都廣為使用。 (一)理化特性 有機磷殺蟲劑為磷酸酯類或硫代磷酸酯類化合物,其結構通式如下:
式中:R1、R2為堿性基團,多為甲氧基(CH3O-)或乙氧基(C2H5O-);Y為氧(O)或硫(S)原子;X為各種不同的酸性基團。由于代入的基團不同,可以合成許多種有機磷化合物。常用的有:敵百蟲、敵敵畏、對硫磷(1605)、甲基對硫磷、內吸磷(1059)、甲基內吸磷、甲拌磷(3911)、樂果、馬拉硫磷(4049)等。 有機磷殺蟲劑多為油狀液體,工業(yè)品呈黃色至棕色,具有類似大蒜的特殊臭味。一般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機溶劑或動、植物油中。對光、熱、氧均較穩(wěn)定,遇堿則易分解破壞,但敵百蟲例外。敵百蟲為白色結晶,能溶于水,且遇堿可變成毒性較大的敵敵畏,故不能用堿液消毒。 (二)毒理 有機磷農藥可經呼吸道、消化道及完整的皮膚吸收。生產性中毒主要是由于皮膚污染或呼吸道吸入所致。 有機磷農藥在體內的轉化,主要有氧化和水解兩種方式。一般來講,氧化的產物可使毒性增強,而水解則使毒性降低。例如,對硫磷(1605)被吸收后,在肝微粒體混合功能氧化酶的作用下,可氧化成毒性更大的對氧磷(1600),然后經磷酸酯酶水解形成對硝基酚由尿排出。馬拉硫磷在哺乳動物體內可被氧化為毒性大得多的馬拉氧磷,同時又可被羧酸酯酶水解而失去毒性。由于哺乳動物體內含有豐富的羧酸酯酶,其水解作用大于氧化作用,而在昆蟲體內則恰恰相反,故馬拉硫磷對昆蟲有選擇毒性,是一種殺蟲力很強,對人、畜毒性較小的高效、低毒的殺蟲劑。敵百蟲在昆蟲體內經脫氯化氫作用形成毒性更大的敵敵畏,其水解作用緩慢,故殺蟲力強,而在哺乳動物體內則大部分水解為三氯乙醇(CCl3CH2OH)由尿排出,故其毒作用較低。 有機磷殺蟲劑的毒作用機制,主要是抑制體內的膽堿酯酶(cholinesterase,chE)的活性。在生理條件下,膽堿酯酶能迅速水解膽堿能神經興奮時所釋放出的神經傳遞遞質乙酰膽堿,其反應是乙酰膽堿和膽堿酯酶結合形成復合物,繼而復合物裂解成膽堿和乙酰化膽堿酯酶,乙;憠A酯酶迅速分解,分離出乙酸,酶的活性恢復。這種反應不斷反復的進行,以保持神經生理功能的平衡。有機磷進入體內,可與膽堿酯酶結合為磷;憠A酯酶,從而失去其水解乙酰膽堿的功能,造成乙酰膽堿在體內堆積,引起膽堿能神經(圖4-16)的高度興奮,表現(xiàn)出一系列中毒癥狀。抑制膽堿酯酶的活性在有機磷中毒發(fā)病機制中雖起主要作用,但是有些中毒表現(xiàn)尚不能完全以膽堿酯酶活性抑制來解釋,可能還有一些直接毒作用或其他因素參與。某些品種如馬拉硫磷、三硫磷、甲氟磷等,可引起遲發(fā)性神經毒作用,敵百蟲、甲基對硫磷等還具有胚胎毒作用。 在農業(yè)生產中,常采用兩種以上的農藥混合劑,此時應考慮對人體的聯(lián)合作用。例如,馬拉硫磷與樂果合用時呈相加作用,馬拉硫磷與稻瘟凈(殺菌劑)合用時則呈相乘作用。 (三)臨床表現(xiàn) 1.急性中毒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中毒多為急性中毒,其臨床癥狀可分為三類。 (1)毒蕈堿樣癥狀:乙酰膽堿作用于膽堿能神經節(jié)后纖維所支配的器官組織上所致。表現(xiàn)為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多汗、流涎、視力模糊、瞳孔縮小、呼吸道分泌增多、呼吸困難。嚴重者出現(xiàn)肺水腫。 (2)煙堿樣癥狀:乙酰膽堿作用在植物神經節(jié)、腎上腺髓質和骨骼肌終板上,表現(xiàn)出全身緊束感、動作不靈活、發(fā)音不清。眼、舌、頸部肌肉震顫以至全身肌肉痙攣。嚴重時呼吸麻痹、肌力減退甚至癱瘓。 (3)中樞神經系統(tǒng)癥狀:一般表現(xiàn)為頭痛、頭昏、乏力、失眠或嗜睡、多夢、煩躁不安、共濟失調、語言障礙。重癥病例出現(xiàn)昏迷、抽搐,往往因呼吸中樞或呼吸肌麻痹而危及生命。 2.慢性中毒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多主張有機磷農藥具有慢性危害。其主要表現(xiàn)為中樞神經和植物神經系統(tǒng)的功能紊亂,如頭痛、頭昏、乏力、失眠、多夢、記憶力減退、食欲不振、惡心、氣促、胸悶、多汗、瞳孔縮小、屈光不正、竇性心動過緩、皮膚劃痕癥陽性等。血液膽堿酯酶活性下降,有的患者甚至降至很低水平,但臨床癥狀不明顯。少數(shù)患者還有肝腫大、神經肌電圖改變和腦電圖異常。 (四)診斷 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的診斷一般并不困難,主要依據(jù)確切的接觸史,結合臨床癥狀、體征、化驗檢查進行診斷。血液膽堿酯酶活性和尿中有機磷代謝產物(如接觸敵百蟲為三氯乙醇,接觸1605、1600為對硝基酚的檢測)對早期診斷有一定幫助。在診斷有困難時可以測定血、胃內payment-defi.com/wszg/容物中有機磷的濃度;對可疑病例可作診斷性治療;用阿托品1~2mg肌肉或靜脈注射,有機磷中毒者10分鐘左右,中毒癥狀可見緩解;否則出現(xiàn)阿托品化表現(xiàn)(顏面潮紅、口干、心率加快、瞳孔擴大等)。 在施用過程中發(fā)生的有機磷中毒多發(fā)生在夏季大量施藥期間。早期中毒應與中暑、急性胃腸炎等鑒別;重度中毒應與藥物(如巴比妥、阿托品)中毒、毒蕈中毒引起的昏迷相區(qū)別。 根據(jù)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有機磷農藥診斷分級標準其診斷分級如下: 1.急性中毒 (1)輕度:有頭暈、頭痛、惡心、嘔吐、出汗較多、胸悶、視力模糊、無力等癥狀。瞳孔可能有縮小。全血膽堿酯酶活性一般在70%~50%。 (2)中度:除上述癥狀外,有肌束震顫、瞳孔縮小、輕度呼吸困難、大汗、流涎、腹痛、腹瀉、行路蹣跚、血壓可升高。全血膽堿酯酶活性一般在50%~30%。 (3)重度:上述癥狀進一步加重,并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診斷為重度中毒:肺水腫、昏迷、呼吸麻痹、腦水腫。全血膽堿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2.慢性中毒長時間接觸有機磷農藥,并出現(xiàn)全血膽堿酯酶活性持續(xù)下降至50%以下,伴有神經衰弱癥候群、輕度毒蕈堿樣癥狀和煙堿樣癥狀中的兩項或脫離接觸后一周內連續(xù)三次檢查全血膽堿酯酶活性仍在50%以下者,可診斷為慢性中毒。 3.觀察對象較長時間接觸較低濃度的有機磷農藥后,如全血膽堿酶酯活性降至50%以下,無明顯中毒癥狀;或全血膽堿酯酶活性不低于50%,伴有輕度或不典型的毒蕈堿樣、煙堿樣癥狀或中樞神經系統(tǒng)癥狀者,作為觀察對象。 4.遲發(fā)性神經病在急性重度中毒癥狀消失后2~3周,出現(xiàn)感覺、運動型周圍神經病。神經—肌電圖檢查顯示神經原性損害。 (五)處理原則 1.急性中毒立即使患者脫離中毒現(xiàn)場,脫去污染衣物,身體污染部位(皮膚、頭發(fā)、指甲等)用肥皂水(忌用熱水、酒精類)徹底清洗。眼部污染時,立即用清水或2%碳酸氫鈉溶液清洗。口服中毒者,立即用清水或2%碳酸氫鈉溶液反復洗胃,敵百蟲中毒時洗胃忌用碳酸氫鈉溶液,應改用1%鹽水或1:500O高錳酸鉀溶液。在清除毒物的同時,迅速給予解毒藥。目前常用的是阿托品和膽堿酯酶復活藥。阿托品能拮抗乙酰膽堿對副交感神經和中樞神經的作用,并能興奮呼吸中樞,可消除和減輕毒蕈堿樣癥狀和中樞神經系統(tǒng)癥狀。由于有機磷中毒患者對阿托品的耐受性顯著提高,所以在治療中應強調“早期、足量、反復給藥”,直到毒蕈堿樣癥狀明顯好轉或輕度“阿托品化”癥狀出現(xiàn)為止,再改用維持量或停藥觀察。中度和重度中毒患者則需阿托品并用膽堿酯酶復活藥,此時阿托品劑量應適當減少。目前廣為應用的膽堿酯酶復活藥為解磷定和氯磷定;它們能奪取磷酰化膽堿酯酶分子中的磷;,使被抑制的膽堿酯酶恢復活性,對解除煙堿樣癥狀有較好的效果。 急性中毒患者臨床payment-defi.com/zhuyuan/癥狀消失后,仍需繼續(xù)觀察2~3天;樂果、馬拉硫磷、久效磷中毒患者,應延長觀察時間。重度中毒患者治療恢復后,3個月內不應再接觸有機磷農藥。如果出現(xiàn)遲發(fā)性神經病,應調離有機磷作業(yè)。 2.觀察對象應暫時調離有機磷作業(yè)1~2周,并復查膽堿酯酶活性,有癥狀者可適當對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