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傷肺則死”,見《素問》卷九第三十三《評(píng)熱病論篇》。自篇首至“飲之湯”,見《甲乙》卷七第一中篇,唯編次前后小異。自“黃帝問曰:勞風(fēng)為病”至“傷肺則死”,見《甲乙》卷十一第七。自“偏枯身偏不用”至末,見《靈樞》卷五第二十三《熱病篇》。自“偏枯身偏不用”至“浮而取之”,見《甲乙》卷十第二下篇。自“熱病熱三日而氣口靜”至末,見《payment-defi.com/yishi/甲乙》卷七第一中篇。
黃帝問于岐伯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fù)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岐伯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
汗者,陰液也。熱者,陽盛氣也。陽盛則無汗,汗出則熱衰。今出而熱不衰者,是陽邪盛而復(fù)陰起,兩者相交,故名陰陽交也。
黃帝曰:愿聞其說。
請(qǐng)說陰陽交爭(zhēng),死之所由。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氣交爭(zhēng)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dāng)食而不復(fù)熱。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fù)熱者,是邪勝也。
精者,谷之精液,謂之汗也。傷寒邪氣,謂之熱也。今邪氣與精氣交爭(zhēng)于骨肉之間,精勝則邪卻,邪勝則精消。今雖汗出而復(fù)熱者,是邪戰(zhàn)勝精,故致死也。
平按:“熱者,邪氣也”《素問》、《甲乙》作“復(fù)熱者,邪氣也”。
不能payment-defi.com/yaoshi/食者精毋,精毋,癉也,而留者,其盡可立而傷也。
熱邪既勝則精液無,精液無者唯有熱也。癉,熱也。其熱留而不去者,五臟六腑盡可傷之,能食也。
平按:“精毋,精毋,癉也”《素問》、《甲乙》作“精無裨也”!岸粽摺薄端貑枴纷鳌安《粽摺,《甲乙》作“熱而留者”。新校正云:“《甲乙》作而熱留者。”“其盡可立而傷”《素問》、《甲乙》作“其壽可立而傾”。注“盡可傷之,能食也”句,費(fèi)解,疑“能食也”上脫“故不”二字。
是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yīng),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
夫汗出則可脈靜,今汗出脈猶躁盛,是為邪勝明矣,知定死也。
平按:“是夫”《素問》作“且夫”!都滓摇窡o“《熱論》曰”三字;“脈”下無“尚”字。注“知定死也”,袁刻脫此四字。
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志者,記也,腎之神也。腎間動(dòng)氣,人之生命,動(dòng)氣衰矣,則神志去之,故死也。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
汗出而熱不衰,死有三候:一不能食,二猶脈躁,三者失志。汗出而熱,有此三死之候,未見一生之狀,雖差必死。又有三分之死,未見一分之生也。
平按:《甲乙》作“此有三死”。
黃帝問于岐伯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
身熱煩滿,當(dāng)為汗解。今不解,故問。
平按:《甲乙》作“病身熱汗出而煩滿不解者,何也”。
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fēng)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fēng)厥。
風(fēng)熱開于腠理為汗,非精氣為汗,故身熱不解名為風(fēng)也。煩心滿悶不解,名厥病也。有風(fēng)有厥,名曰風(fēng)厥也。
問曰:愿聞之。答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里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
腎間動(dòng)氣,足太陽所王,足太陽與足少陰表里,故太陽先受邪氣,循脈而上于頭,得熱則足太陽上者從之受熱,即為上熱下寒,以為厥逆汗出不解煩滿之病也。
問曰:治之奈何?答曰:表里刺之,飲之湯。
可刺陰陽表里之脈,以攻其外,飲之湯液,以療其內(nèi),此為療風(fēng)厥之法也。
平按:《素問》、《甲乙》湯上有“服”字。
黃帝曰:勞風(fēng)為病何如?岐伯曰:勞風(fēng)法在肺下,其為病也,使人強(qiáng)上冥視晚,唾出若涕,惡風(fēng)即振寒,此為勞中之病也。
勞中得風(fēng)為病,名曰勞中,亦曰勞風(fēng)。肺下,病居處也。強(qiáng)上,好仰也。冥視晚,晚,遲也,謂合眼遲視不見也。唾若涕者,唾如膿也。不用見風(fēng),見風(fēng)即便振寒,此為勞中之病狀也。
平按:《素問》、《甲乙》“視”下無“晚”字;“即振寒”作“而振寒”;“勞中”作“勞風(fēng)”!端貑枴沸滦U疲骸皸钌仙圃疲黑ひ,謂合眼視不明也!迸c此小異!肚Ы稹贰摆ひ暋弊鳌澳垦!。
問曰:治之奈何?答曰:以救俛仰,
此病多為俛仰,故救之。
巨陽引精者三日,中者五日,不精者七日,微出青黃涕,其狀如稠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孔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
以針引巨陽者三日,俛仰即愈,引陽明精者五日,少陽不精引之七日,方有青黃濁涕,從口鼻中出,其病得愈。若不出者,上傷于肺,不免死也。
平按:《素問》、《甲乙》“中者”作“中年者”!端貑枴沸滦U疲骸啊都滓摇纷髦腥粑迦。”今本《甲乙》仍作“中年者五日”。《千金》作“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其癥也!迸c此不同。又“微出”《素問》、《甲乙》作“咳出”;“如”下無“稠”字!端貑枴贰氨恰毕聼o“孔”字!都滓摇贰翱住弊鳌翱铡。
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變,知不亂,病在分腠之間,巨針取之,益其不足,損其有余,乃可復(fù)也。
偏枯病有五別:有偏一箱不收,一也;有偏不痛,此不用并痛,二也;其言不異于常,三也;神智不亂,四也;病在分肉間,五也。具此五者,名曰偏枯病也。
平按:《靈樞》“知不亂”作“志不亂”,《甲乙》作“智不亂”。
痱?yàn)椴∫玻頍o痛者,四肢不收,知亂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也。
痱,扶非反,風(fēng)病也。痱風(fēng)之狀,凡有四別:身無痛處,一也;四肢不收,二也;神
智錯(cuò)亂,三也;不能言,四也。具此四者,病甚不可療也。身雖無痛,四肢不收,然神不亂,又少能言,此可療也。俗稱此病種種名字,皆是近代醫(yī)人相承立名,非古典也。
平按:注“此病”,袁刻“病”誤作“痛”。
病先起于陽,后入于陰者,先取其陽,后取其陰,浮而取之。
療法先取其本,后取其標(biāo),不可深取也。
平按:“病”下,袁刻脫“先”字!案《≈薄都滓摇纷鳌氨貙徠錃庵〕炼≈。
熱病三日,而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shí)其陰以補(bǔ)其不足者。
三陽受病未入于陰至三日也。未入于陰,故氣口靜也。三陽已病,故人迎躁也。人迎,謂是足陽明脈結(jié)喉左右人迎脈者也。以諸陽受病,故取諸陽五十九刺瀉其熱氣。以陽并陰虛,故補(bǔ)陰也。
平按:“實(shí)其陰”,“實(shí)”字原鈔缺下半,袁刻作“寫”,恐誤,《靈樞》、《甲乙》作“實(shí)”,本注云:“故補(bǔ)陰也,亦宜作實(shí)!
身熱甚,陰陽皆靜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則泄。所謂勿刺者,有死征也。
陰陽之脈皆靜,謂為陰陽交爭(zhēng),是其死征,故不可刺也。非陰陽爭(zhēng),宜急取之,若不泄汗,即泄利也。
平按:“汗”下,《靈樞》有“出”字。
熱病七八日,脈口動(dòng)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指間。
七日太陽病衰,八日陽明病衰,二陽病衰,氣口之脈則可漸和,而脈喘動(dòng)頭眩者,熱猶未去。汗若出急,刺手小指外側(cè)前谷之穴,淺而取之;汗不出,可深刺之。
平按:《靈樞》、《甲乙》作“手大指間”,與楊注異。
熱病七八日,脈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
熱病至七八日,二陽病衰,其脈則可漸和,而微小者,即熱甚,所以溲血口干,一日半死。脈小者,內(nèi)熱消癉之候也。
平按:注“而微小者”,袁刻“而”作“脈”。
脈代者,一日死。
熱病七八日脈代者,內(nèi)氣絕候,故一日死。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喘,且復(fù)熱,勿庸刺,喘甚者死。
熱病已得汗,其脈當(dāng)調(diào),猶尚躁喘,且復(fù)身熱,此陰陽交,不可刺也,刺之者危。喘甚熱盛者死,不須刺也。
平按:《靈樞》“汗”下有“出”字;“勿庸刺”作“勿刺膚”。
熱病七八日,脈不躁,躁不數(shù),數(shù)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刺者,勿庸刺之。
熱病七八日,二陽病衰,故脈不躁,雖躁不數(shù)者,至后三日,合十二日,三陰三陽熱衰,故汗出愈也。若從九日至十二日汗不出者,十三日死,計(jì)后三日者三日后也。又曰:十二日厥陰衰日,即便汗出。如其不出,至十三日為后三日,從九日后以為四日也。雖未刺之,不須刺也!坝埂,有本為“膚”。
平按:《甲乙》“躁”字不重。《靈樞》、《甲乙》上“數(shù)”字作“散”!拔丛陶摺,《靈樞》“刺”作“汗”,《甲乙》作“未汗”二字!坝埂薄鹅`樞》作“腠”。
熱病,先身澀,倚煩悗,干唇嗌,取之以第一針,五十九刺,膚脹口干寒汗。
身熱甚,皮膚粗澀也。傾倚不安煩悶,唇咽干內(nèi)熱,肺熱病狀也。第一針,鑱針也,應(yīng)肺,針頭大末兌,令無得深入,以瀉陽氣,故用之五十九刺,以瀉諸陽之氣,及皮膚脹口干,令汗出也。
平按:“倚煩悗,干唇嗌”《靈樞》作“欹而熱,煩悗干唇口嗌”,《甲乙》作“煩而熱,煩悶唇嗌干”!鹅`樞》、《甲乙》“取之”下有“皮”字;“九”下無“刺”字!澳w脹”上,《甲乙》有“熱病”二字!昂埂毕,《靈樞》、《甲乙》有“出,索脈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十四字。注“兌”字,袁刻作“細(xì)”。
熱病,嗌干多飲,善驚,臥不能定,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
熱病,嗌干多飲,喜驚,臥不得安,肉病者,可以第六員利針。員利針應(yīng)脾,故用取之膚肉五十有九,于脾輸穴以求其肉,不得求于肝輸穴也。以肝為木,克土故名也。
平按:《靈樞》作“臥不能起”,《甲乙》作“臥不能安”!熬拧毕,《靈樞》有“目眥青”三字,《甲乙》有“刺目眥赤”四字。
熱病而胸脅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于四逆筋辟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
熱病胸脅痛,手足動(dòng),筋之病,可以第四針。應(yīng)肝①,故于筋間針于四逆筋辟目浸。求肝輸穴,不得于肺輸穴以求筋也,以其肺金克木肝也。索,求也。辟,筋攣也。目浸,目眥淚出也。
平按:“而胸脅痛”《靈樞》作“面青胸痛”!八尼槨毕拢都滓摇分亍搬槨弊;“筋辟”作“筋躄”。
①“應(yīng)肝”,人衛(wèi)本注曰:此前疑脫“筋”字。
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
窒鼻,鼻塞也。充面,面皮起也。膚痛鼻塞面皮起,皆是肺合皮毛熱病者也。第一鑱針,大其②頭,兌其末,令無得深入,但去皮中之病,故五十九取之皮也。
平按:“先膚痛”,“先”字袁刻誤作“充”。
②“其”,蕭本誤作“有”。今據(jù)仁和寺本改。
苛軫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苛,賀多反,鼻病,有本作“茍”。熱病殃苛軫在于鼻,鼻主于肺,故此皮毛病求于肺輸,不得求之心輸,以其心火克肺金也。
平按:“軫鼻”《甲乙》作“鼻干”。自上文“熱病先膚痛”至此段“心也”,《靈樞》、《甲乙》在“熱病先身澀”之上。
熱病數(shù)驚,瘛疭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余者,癲疾毛髦去,
驚瘛疭狂,此為血病,故取之脈。第四針者,鋒針也,刃參隅,應(yīng)心,可以瀉熱出血,痼癲疾及毛髦落,皆得愈也。
平按:“瘛”《甲乙》作“瘈”!镑帧薄鹅`樞》、《甲乙》作“髮”。
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腎也。
血脈索于心輸,不得索之腎輸者,水克火也。
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骨病不食嚙齒耳青,索骨于腎,不得索之土,土,脾也。一云脊強(qiáng)。
身重骨痛,耳聾好瞑,皆腎之合骨熱病,故取骨第四針,鋒針也,長(zhǎng)一寸六分,鋒其末,主瀉熱出血,故用五十九刺,并療食嚙齒耳青等骨痛。求之腎輸穴,不得求脾之輸穴,以土克水也。
平按:《靈樞》、《甲乙》“九”下有“刺”字;“食”上有“不”字!扒唷毕拢都滓摇酚小俺唷弊!耙辉萍箯(qiáng)”四字《靈樞》、《甲乙》無。
熱病不知所痛,不能自收,口干,陽熱甚,陰頗有寒者,熱在髓,死不治。
陽熱病者,其陽脈熱甚,陰脈頗寒也。此人熱在髓中,必死不療。
平按:“所痛”《甲乙》作“所病”,下有“耳聾”二字,《靈樞》同。
熱病頭痛,顳颥,目□脈,善衄,厥熱也,取以第三針,視有余不足,寒熱痔。
熱病頭痛,顳颥及目邊脈瘛,善衄,此為厥熱者也。第三針,□針也,狀如黍粟之兌,長(zhǎng)二①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氣獨(dú)出,故并用療厥熱寒熱痔病。
平按:“目瘈脈”《靈樞》作“目瘈脈痛”,《甲乙》作“目脈緊”!柏薀帷毕拢鹅`樞》、《甲乙》有“病”字。
①“二”,人衛(wèi)本注曰:《靈樞·九針十二原》、《靈樞·九針論》、《甲乙》卷五第二及《醫(yī)心方》卷二第五均作“三”。
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于其輸及下諸指間,索氣于胃絡(luò)得氣。
體重腸中熱,胃熱病也。第四針,鋒針也。此胃熱病,以鋒針取胃輸及手足指間八處胃絡(luò),以得氣為限也。
平按:“輸”《靈樞》作“腧”,《甲乙》作“俞”。
熱病俠臍痛急,胸脅滿,取之涌泉與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
俠臍痛,脾經(jīng)熱病也。胸脅滿,腎經(jīng)熱病也?梢凿h針取此二穴也。
平按:《靈樞》、《甲乙》“痛急,脅胸滿”作“急痛,胸脅滿”;“嗌”下有“里”字。
熱病汗且出,及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泉、大都、大白,瀉之則熱去,補(bǔ)之則汗出,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以止之。
熱病汗出及脈順不逆可令汗者,取魚際在手大指本節(jié)后內(nèi)側(cè),太泉在掌后陷者中,大都在足大指本節(jié)后陷中,大白在足內(nèi)側(cè)覈骨下陷中,此之四穴并是手足太陰療熱之穴,故皆瀉去其熱,還于此穴補(bǔ)取。其汗出太甚,取踝上橫脈,量是足太陰于踝上見者,可取之以止其汗也。
平按:《靈樞》、《甲乙》“太泉”作“太淵”,本書系避唐諱作“泉”!磅咨稀弊鳌皟(nèi)踝上”。注“及脈順”,“及”字袁刻誤作“反”。
熱病已得汗而脈常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熱病得汗熱去,即須脈靜,而躁盛者是陰極,無陰故死。得汗脈靜者熱去,故脈靜而生也。
平按:《靈樞》、《甲乙》“常躁盛”作“尚躁盛”。
熱病者脈常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熱病不得汗,脈常躁者,是陽極盛脈,故死。得汗,脈靜者,生也。
平按:《靈樞》“!弊鳌吧小薄
熱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顴發(fā)赤,噦者,死;
顴,鼻左右高處也。
平按:《甲乙》“不可刺者有九”作“死候有九”;“赤”下無“噦”字,注云:“《太素》云:汗不出,大顴發(fā)赤者,必不反而死!迸c本書稍異。
二曰,泄而腹?jié)M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熱不已者,死;
目是五臟之精,五臟之氣和,則目精必明也。
四曰,老人嬰兒,熱而腹?jié)M者,死;五曰,汗不出,歐下血者,死;[平按:“歐下血”《甲乙》作“嘔血”。]六曰,舌本爛,熱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平按:“汗不出”《甲乙》作“汗出”。]八曰,髓熱者,死;九曰,熱而痓者,死。熱而痙者,腰折瘛疭齒噤□也。
折,腰強(qiáng)反折也!,故介反,開口難,齒相切也。
平按:《靈樞》“痓”作“痙”!都滓摇贰把毕掠小胺础弊;“瘛”作“瘈”;“□”作“齗”,《外臺(tái)秘要》亦作“□”。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此九死征,故不可刺也。
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nèi)側(cè)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頭入發(fā)一寸傍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fā)三寸邊五,凡十痏;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項(xiàng)中一,凡六痏,顛上一。
痏,干①軌反,傷也!端貑枴窡彷斘迨叛ǎ浣(jīng)皆指稱其穴。此《九卷》五十九刺,但言手足內(nèi)外之側(cè),及手足十指之間,入頭發(fā)際一寸,左右合有十②六處,更入三寸,左右合有十處,耳前后口下項(xiàng)中有一,顛上有一,合有七處,更不細(xì)指處所,量謂刺之以去其熱,不定皆依穴也。又?jǐn)?shù)刺處,乃有六十三處,五十九者,以舉大數(shù)為言耳。
平按:“顛上一”下,《靈樞》有“囟會(huì)一,發(fā)際一,廉泉一,風(fēng)池二,天柱二”十五字,《甲乙》同,注云:“《甲乙經(jīng)》原缺此穴,今按《靈樞》經(jīng)文補(bǔ)之!睋(jù)此,則《甲乙》原文與本書正同。
①“干”,人衛(wèi)本注曰:疑“于”之誤。
②“十”,人衛(wèi)本注曰:疑衍,或“十”前脫“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