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特殊人才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按下列程序進行:
1 、評審委員會或同行專家推薦。由評審委員會推薦,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四份,經(jīng)所在單位審查,由所在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同意后,以專題報告報相應系列(專業(yè))高級評審委員會,按正常評審要求參加統(tǒng)一評審。經(jīng)本專業(yè)(學科)組評議一致同意,評委會表決同意票數(shù)達到實到評委人數(shù)的五分之四以上,再由評審委員會填寫《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評委會推薦表》一式兩份,并出具專題報告,連同相關評審材料報送省人事廳職稱處。所用 “ 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基本情況登記表 ” (簡表)、材料裝訂及其它附件,與正常評審要求相同。
由同行專家推薦。個人申請,并填寫《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四份,經(jīng)所在單位審查,所屬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負責,將本人主要代表成果(可為論文、論著或其它學術成果)兩件以上,以匿名的方式送請三名以上國內知名專家(申報正高者)或三名以上省內知名專家(申報副高者)審查鑒定,鑒定結果一致認為達到相應水平。再由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填寫《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同行專家推薦表》一式兩份,并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門的專題推薦報告和同行知名專家的審查鑒定意見,連同其它相關評審材料報送省人事廳職稱處醫(yī)學.全在.,線提,供payment-defi.com。
2 、由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并公示評審結果。
3 、省人事廳對評審結果審核批準。
四、附則
第六條: 特殊人才評審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要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科學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和違反程序操作,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程序申報者,取消本人評審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七條: 特殊人才評審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jīng)費按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八條: 本辦法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從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二 ○○ 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