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小兒布洛芬栓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PAEDIATRIC IBUPROFEN SUPPOSITORIES |
拼音名 | XIAOER BULUOFEN SHUAN |
藥品類別 | 解熱鎮(zhèn)痛及非甾體抗炎鎮(zhèn)痛藥 |
性狀 | 本品為脂肪性基質(zhì)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
藥理毒理 | 布洛芬是一種非甾體抗炎藥。作用機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從而發(fā)揮解
熱、鎮(zhèn)痛、消炎作用。 |
藥代動力學 | 用藥后經(jīng)直腸吸收,Tmax約為(0.92±0.33)小時,Cmax為(13.88±1.92)
mg/L。蛋白結(jié)合率為99%,本品主要在肝內(nèi)代謝,絕大部分經(jīng)腎由尿排出,其
中的1%為原形物,一部分隨糞便排出。 |
適應(yīng)癥 | 解熱鎮(zhèn)痛藥。適用于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
小兒發(fā)熱。 |
用法用量 | 直腸給藥:1~3歲小兒,一次50mg(1粒),塞肛門內(nèi),癥狀不緩解,每隔
4~6小時重復(fù)給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粒。
3歲以上小兒推薦使用每枚100毫克的栓劑。 |
不良反應(yīng) | (1)少數(shù)病人可出現(xiàn)惡心,嘔吐或輕度消化不良,轉(zhuǎn)氨酶升高、頭痛、頭暈、
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癥、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
衰竭、支氣管痙攣。 |
禁忌癥 | 對本品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活動期消化性潰瘍以及重癥腹瀉者禁
用。 |
注意事項 | (1)本品為對癥治療藥,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
(2)腎功能不全、高血壓、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潰瘍、血友病或其他出血
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異常)的患者慎用。
(3)用藥期間如出現(xiàn)肝、腎功能損害、視力、聽力障礙、血象異常,應(yīng)立
即停止用藥。
(4)當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用。
(5)如再次用藥應(yīng)間隔4小時以上。
(6)請將此藥放在兒童不易接觸的地方。
(7)本品為非口服藥。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
兒童用藥 | |
老年患者用藥 | |
藥物相互作用 | (1)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增加出血傾向。
(2)本品與地高辛、甲氨喋呤、口服降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
藥濃度增加。
(3)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后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
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后者的降壓效果。 |
藥物過量 | |
貯藏 | 遮光,密閉,在陰涼干燥處保存。 |
包裝 | |
有效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