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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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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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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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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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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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4例,女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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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組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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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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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組例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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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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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區(qū)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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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組:38~64歲;對照組:39~6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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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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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組:52歲;對照組:5O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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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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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穩(wěn)定型心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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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發(fā)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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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通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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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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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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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英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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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fa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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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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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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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zhǔn)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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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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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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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xué)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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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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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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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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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組給予華法令1~6mg/d口服,療程3~12個月。兩組均依據(jù)病情同時給予消心痛、倍他樂克、心痛定等常規(gu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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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合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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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效評價標(biāo)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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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效:用藥2周后心絞痛消失或基本消失(發(fā)作次數(shù)和持續(xù)時間較用藥前減少≥8O%以上)。有效:用藥2周后心絞痛發(fā)作次數(shù)和持續(xù)時間減少≥5O%以上。無效:用藥2周后心絞痛發(fā)作次數(shù)和持續(xù)時間減少<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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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效果及臨床指征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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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組:緩解時間平均為2.1天,消失時間平均為7.2天。對照組:緩解時間平均為3.8天,消失時間平均為13.1天。兩組相比較,緩解時間和消失時間均有顯著差異。臨床療效:治療組:26例中,顯效18例(69.2%);有效6例(23.1%);無效2例(7.7%);總有效率92.3%。對照組:16例中,顯效7例(43.7%);有效4例(25%);無效5例(31.3%);總有效率68.7%。治療組總有效率明顯優(yōu)于對照組(P< O.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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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報(bào)道不良反應(y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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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期間無心肌梗塞及猝死發(fā)生。有2例發(fā)生牙齦出血,1例皮下淤血,調(diào)整華法令劑量后,癥狀消失。對照組;2例分別在4個月、7個月后發(fā)生急性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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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報(bào)道不良反應(y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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