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中醫(yī)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通知
為確保我校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順利完成,根據(jù)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文件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現(xiàn)將我校碩士生復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到及資格審查
1、報到時間:2016年3月24日8:30-14:30(中午休息)。
考生先到凈月校區(qū)辦公樓105室繳費后,到研究生院(四象城)辦理復試手續(xù),領取復試通知。
2、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持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或學歷認證報告(網(wǎng)上報名期間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提供學歷權威認證機構認證報告)辦理報到手續(xù),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定向及非定向類別。同時交“政審表”、本科成績單(應屆生加蓋教務處公章,往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及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A4紙),并按上述順序排放,第一頁右上角書寫準考證號和姓名,左上角裝訂。報到時要核準復試筆試科目。
二、復試的基本原則
1、復試由筆試及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yè)知識及外語聽力測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應用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與能力。
2、所有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符合所報學科、專業(yè)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復試分數(shù)線的考生以及接到我校復試通知書的申請調劑考生可參加本次復試。
(一志愿見復試名單,申請調劑考生以接到復試通知專業(yè)為準。)
三、復試時間安排
1、外語口語水平測試:3月24日下午17:00-20:00
測試分組進行,地點為凈月校區(qū)教室(具體分組及測試地點見張貼海報),測試開始前考生要向測試老師主動出示準考證。
2、學科組綜合面試:
3月25日8:30-16:30,具體時間及測試地點見張貼海報。
3、筆試時間和地點:
3月26日上午8:30-10:30,進行外語聽力測試和專業(yè)課筆試
同等學力考生筆試加試見復試準考證
考試地點:凈月校區(qū)教室(具體考場分布見張貼海報)?忌殧y帶初試及復試準考證、身份證。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考生可在3月27日早7:30——10:00,空腹,持本人身份證進行體格檢查。建議體檢地點:學校附屬醫(yī)院二部體檢中心。咨詢電話:81953704。
地址:經(jīng)開區(qū)深圳街與?诼方粎R(北方市場東側)乘車路線:227路、281路、80路、190路、271路、130路、20路到深圳街站或北方市場站下車前行100米。(體檢前一天請盡量保持清淡飲食,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早晨需空腹。懷孕的女性建議不做胸透,女性經(jīng)期不宜做尿液檢查,檢前需告知醫(yī)護人員)。
五、其它事項
1、考生報到時提供政治思想審查表。應屆生須經(jīng)學生所在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在職人員須經(jīng)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非應屆、非在職人員由檔案所在單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辦事處、居民委黨組織提供政審材料,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復試的考生,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3、經(jīng)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4、復試合格后被確定為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還需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上進行擬錄取確認,最終錄取結果將以教育部審核通過的考生錄取名單為準。
5、被確定為擬錄取的非本校應屆畢業(yè),到研究生院領取調檔函,并按規(guī)定時間將本人檔案寄到我校以備審查。定向、委培生需到研招辦領取并簽訂定向、委培協(xié)議書。
6、研招辦咨詢電話:86172399,86172413。
長春中醫(yī)藥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