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17年碩士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
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6]9 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湖大研字[2010]10號),為做好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7年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見《湖南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二、復試組織管理
各學院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學校文件組建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試監(jiān)督小組,制定本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通過學院網站公告。從組織和制度上保障復試工作平穩(wěn)有序。
三、資格審查
復試確認:所有上線考生在3月9日—14日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確認參加本次復試。未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本次復試。
復試科目的更改:考生在3月9日—14日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進行復試科目的確認和更改,確認后需更改聯(lián)系報考學院。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由學院實施,研究生院進行復查。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二)確認復試資格后(上學院劃定的分數線)網上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120元/人。 繳費方式:點擊進入網上支付平臺(用戶名:考生編號,密碼:身份證后六位(最后是X的需大寫))。
繳費時間:3月9日—18日。未按時在網上繳納復試費的,不予復試。繳費后自動放棄復試的,不予退費。
(三)考生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審查,學院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①身份證;
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或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醫(yī)學全.在.線.提供. payment-defi.com。
已本科畢業(yè)的考生持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破瘘c獲本科畢業(yè)證或者專升本的考生還需提交?飘厴I(yè)證;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③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已本科畢業(yè)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④其他: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交: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庫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過與報考學科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b.輔修所報考專業(yè)的全部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c.近三年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須達到了425分以上)。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需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四)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查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為準,考生所填報名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試總分加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加分項目名單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yè)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在相應學科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5分或一門單科降5分。
(六)復試科目的更改:在網上報名時未填寫或希望更改復試科目的考生,可在3月14日前登陸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tǒng)進行更改。
四、復試
(一)復試總分分值240分,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專業(yè)綜合面試(含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等)。
(二)專業(yè)課筆試,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3月18日下午14:30—16:30,考試地點在南校區(qū),具體安排見學院通知。
(三)專業(yè)綜合面試,滿分為140分。
時間:3月18日—2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安排。
專業(yè)綜合面試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面試前隨機抽簽確定考生所在的復試小組和復試順序。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由學院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五)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專業(yè)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安排。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考生攜帶下列材料參加復試:
①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須由所在高校教務處加蓋紅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紅章);
②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績單);
③獲獎證書;
④公開發(fā)表的論文及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或提綱等;
⑤參加社會實踐、公益事業(yè)等證明;
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
(七)體檢
考生體檢在復試階段進行,由學校醫(yī)院組織實施,體檢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zhí)行。
(八)調檔函發(fā)放
在復試階段,學院給復試考生發(fā)放調檔函。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后,要求脫產學習的考生應將個人檔案調入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