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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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san bian bu j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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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San bian bu w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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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分類 |
內(nèi)科用藥;虛癥類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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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類別 |
本品為虛證類非處方藥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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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組成 |
鹿鞭、海狗鞭、狗鞭、鹿茸、海馬、蛤蚧、人參、枸杞子、陽起石、補骨脂(炒)、沉香、巴戟天(去筋)、九節(jié)菖蒲、山茱萸(蒸)、牡丹皮、肉桂、黃芪、當歸(酒炒)、白術(shù)、小茴香(炒)、芡實、桑螵蛸(炒)、地黃、杜仲炭、肉蓯蓉、遠志、覆盆子、菟絲子(蒸)、熟地黃、炙淫羊藿、知母、制何首烏、蛇床子、甘草、澤瀉、白芍(酒炒)、山藥、茯苓、甘松、花椒(炒)、龍骨、牛膝、狗脊(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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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狀 |
本品為棕紅色的液體;氣香,味微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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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 |
補血生精,健腦補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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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
體質(zhì)虛弱,腎虧遺精,末老先衰,神經(jīng)衰弱等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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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
酒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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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50ml,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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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禁忌 |
1.忌生冷、油膩食物。
2.凡陰虛陽亢,血分有熱,胃火熾盛,肺有痰熱,外感熱病者慎服。
3.服用本品同時不宜服用藜蘆、五靈脂、皂莢或其制劑;不宜喝茶和吃蘿卜,以免影響藥效。
4.本品宜飯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體弱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應(yīng)在醫(yī)師指導(dǎo)下服用。
6.服藥2周或服藥期間癥狀無改善,或癥狀加重,或出現(xiàn)新的嚴重癥狀,應(yīng)立即停藥并去醫(yī)
院就診。
7.對酒精過敏者禁用。
8.藥品性狀發(fā)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y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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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應(yī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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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備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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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格 |
125ml/瓶;250ml/瓶;500ml/瓶;750ml/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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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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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 |
乙醇量:應(yīng)為35-39%或30-35%(特質(zhì)三鞭補酒)(附錄 Ⅸ M)。
其他:符合酒劑項下有關(guān)的各項規(guī)定(附錄 Ⅰ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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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別 |
取本品20ml,置水浴上加熱濃縮至10ml,用醋酸乙酯振搖提取2次,每次10ml,提取液蒸干,加甲醇1ml使溶解,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補骨脂素對照品、異補骨脂素對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各含1mg的混合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附錄Ⅵ B)試驗,吸取供試品溶液10μl、對照品溶液2μl,分別點于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正己烷—醋酸乙酯(4:1)為展開劑,展開,取出,晾干,噴以10%氫氧化鉀甲醇溶液,置紫外光燈(365nm)下檢視。供試品色譜中,在與對照晶色譜相應(yīng)的位置上,顯相同顏色的兩個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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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測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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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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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藏 |
密封,置陰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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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鹿鞭:為鹿科動物梅花鹿 Cervus nippon Temminck或馬鹿Cervus elaphusL.雄性外生殖器(陰莖并附睪丸兩枚)。海狗鞭:為海狗科動物海狗 Callorhinus ursinus L.或海豹科動物海豹 Phoca vitulina L. 的雄性外生殖器(陰莖及睪丸兩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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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來源 |
藥品標準-中藥成方制劑標準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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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號 |
WS3-B-30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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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分類 |
第二批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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