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第三十二條新議元陽道人
《傷寒論》第三十二條原文: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
葛根湯主之。
一、文意。首先論述合病的問題。合。褐竷蓚或兩個以上經絡層面同時發(fā)病的復雜病癥。它的核心是人體陰陽分布的空間位置,即經絡層面。這種局面的出現(xiàn),表明人體的免疫功能已經明顯衰減,換句話說,人體的內傷狀況已很復雜。中醫(yī)認為人體的陰陽分布能級有六個層面,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六經;陰陽就是人身的正氣,使人體抵御外邪的能力,當然也是維持生命壯大生命的能量和物質源泉,他和西醫(yī)說的免疫物質——白細胞,不是相同的概念;就免疫這個層面來說,陰陽包括了控制和合成免疫物質的一切物質和過程,包括一般免疫和特異免疫;人身有六經,人身就有六道抵御外邪的防線,這六經是從外到里逐層分布的立體的有機聯(lián)系的防護結構;那一層出了問題,那一個層面就有可能被外邪侵入,形成病變,病邪是由呼吸道和血液等多個渠道進入人體的,所以,這六經中的合病是任意的,不會出現(xiàn)所謂三陽經有合病,三陰經沒有合病的現(xiàn)象。縱觀《傷寒論》記載的病案,就說明了這個問題。
其次,分析本案的病機。本案的病情是太陽經層面和陽明經層面同時受病。太陽病在本案中指的是三十一條所講的
葛根湯證,內傷狀況有三處:
心陽虛、
脾氣虛、督脈陽虛。陽明病在本案中指的是什么情況呢?這就要看一看《傷寒論》第一百八十四條的論述:“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
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fā)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現(xiàn)在就明白了,本案的陽明病是“脾約證”。脾約是什么病呢?約:捆縛,約束;脾約,脾臟傳輸布散津液的功能受到約束。誰約束了脾臟呢?胃。胃氣是下降的,脾氣是上升的;當胃氣過分下降,脾氣又虛時,胃氣就約束了脾氣的上升,形成脾約證。那么胃氣為什么會過分下降呢?責之于胃陽虛,陽氣的性質是上浮的,陽氣虛,胃氣失去了上浮的托力,自然過分下降。加之本病外感的是風寒邪氣,寒邪入胃,又加劇了胃氣的下降,而胃氣的下降又約束了脾氣的升騰。這樣一來,一方面胃氣下降,要推動腸道水谷糟粕下行,另一方面脾氣不運,水谷精華不能運送到身體各個部位,這就更加劇了水谷糟粕下行的趨勢,因此說“必下利”。
其次,分析葛根湯的功能。葛根湯,如上條剖析,可分為
麻黃湯、
桂枝湯、葛根的有機結合,
麻黃湯可解外寒,
桂枝湯可解外風,又能振奮心陽,補助脾氣,促脾臟運化,葛根有提氣作用,胃氣提則脾約除。故可以治療本病。
二、診斷意。本條是仲景的理論性條紋。其學術意義有兩個方面。其一,人體的六經就是抗邪的六道防線,那一道防線出了問題,都會出現(xiàn)病癥,因此合病的形式是任意的,絕不限于三陽經。其二,太陽陽明合病的病機是在內脾氣受到胃氣的約束,脾氣不能上行,胃氣過分下降;在外感受風寒邪氣。其三,下利,習慣上都認為是腸道病,是三陰病,但也有因三陽外感而導致成病的。關鍵是分析五臟六腑氣機的變化,所謂知變化則明結果。其四,里證的癥狀,不一定是里證的原因,治療不一定按里癥治療,關鍵是分析原因,解除病因,恢復臟器的正常氣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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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根據(jù)第179條(不是第184條)中“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的論述,認為本條(第32條)“太陽與陽明合病”中的“陽明病”即是“脾約證”。而樓主把脾約證責之于胃陽虛,卻與第247條“胃氣強”導致脾約的病機論述相左。至于主癥,本條的“下利”也與第247條的“大便硬”完全相反。不知樓主能否協(xié)調其間的矛盾。謝謝。
婺源
32條太陽陽明合病之陽明病,似屬外感風寒正氣抗邪于表,里氣不足,陽明升降失調。
元陽道人
回一樓。此條確有商榷空間。我是這樣想的。首先,外感病有其發(fā)生的原理,內傷在先,外感在后,內傷決定外感的性質和發(fā)展變化。本條記載很簡,無充足脈癥作參考。只能從“下利”、“太陽陽明合病”及葛根湯三方面作推測。其次,關于脾約證,我的看法是這樣:脾約是從病機上名病名的,核心是脾臟的運化被胃的不正常氣機所約束,脾臟的運化表現(xiàn)在脾氣上升,而所謂約束就是擬制脾氣的上升。有兩種情況,其一,胃氣過于亢奮,胃氣是下降的,過于亢奮下降的胃氣會擬制脾氣的上行,形成脾約證;其二,胃陽不足,寒邪犯胃,促使胃氣更加下降,擬制脾氣上行,形成脾約證。在其一中,由于胃氣亢奮,吸
水過多,大便是硬實的;在其二中,胃陽不足,無力吸水,大便是稀溏的。本條應是后者,故我這樣解。這種病例臨床中也經常碰到,胃陽不足又加氣虛的病人在外感風寒后不就是這樣嗎?再商榷吧。
回二樓。你說的也有道理。大部分注解都是這樣說。問題是”正氣抗邪,里氣不足”的具體機理是什么,得要再行推敲。